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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名单

 

丁传江  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处长/高工

   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副院长/正高工

王丛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中心  教授/执行主任

王志刚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副总经理

水声文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副总经理

牛忠民 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副处长/高工

平庆忠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总经理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副研究员

  安徽开放大学  副教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杜和洲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总经济师

汤海燕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李慧英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工程师

李德华 天津城建大学  副教授

吴小明 江苏省财政厅采购处  原处长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何红锋 南开大学 教授

何建新 安徽治淮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永福 合肥工业大学  副教授

沈家桓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利江  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CEO

张作智  中国雄安集团  招采部部长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川生  原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教授/高工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副部长

岳小川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总经理

   国际关系学院  教授

胡志高  北京中招互联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公信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国信创新创合管理研究院  副院长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部长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济师

盛钧俣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助理研究员

蒯文好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总工

潘兴琳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研究院章程

 

安徽省招标采购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政府决策、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制定团体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好协会职责,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招标采购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并制定如下章程。

第二条  性质:研究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设立的研究机构,在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咨询研究活动。

第三条  宗旨聚合行业专家力量,以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宗旨紧密围绕政府关心的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会员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咨询研究工作,助力招标采购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嵩山路交口高速中央广场B座1203。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研究院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或参与各级政府重大调研活动及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课题等研究;

(二)对政府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涉及行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提出相关意见;

(三)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机构,开展行业纠纷调解服务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五)组织编制行业标准、指导手册等;

(六)服务会员单位,接受会员单位的委托开展课题研究、企业内训、企业招标采购制度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  研究院长1名,由协会会长担任设执行院长1名协助院长开展工作,由协会秘书处人员担任

第七条 院长主持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召集和主持院务委员会会议

(二)推进并检查咨询和研究工作开展

(三)代表研究签署相关文件

第八条  研究院设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务委员会”,为研究院的决策机构院务委员会由院长、执行院长、协会秘书长及院长聘请的3-5名研究员组成。

第九条 院务委员会负责咨询和研究方向的确定,审议咨询和研究项目,评估咨询和研究成果。主要职责有:

聘请顾问;

(二)领导研究开展工作

 (三)制定工作计划,审议咨询和研究项目,评估咨询和研究成果;

)章程的修改

)决定其它相关事项

第四章 研究人员

第十条  研究队伍由若干研究员组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院务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成为研究员。

第十一条 申请成为研究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研究章程

(二)有加入研究的意愿热爱招标采购事业,具备较强的钻研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本领域8年以上工作经历,招标采购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六)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第十二条 研究员申请及批准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请表

(二)经院务委员会审核通过

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予以聘用,并颁发聘书,聘期为5年。

第十三条 研究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研究院承担的咨询和研究工作

(二)代表研究院出席有关活动;

)对研究院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按合同约定获得研究活动劳务报酬;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四条  研究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研究院的章程

(二)按研究院的要求完成咨询和研究任务

(三)维护研究院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十五条 研究员不能完成承担的咨询和研究任务,或有违反研究章程、有损研究声誉的行为,经院务委员会讨论,由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解除聘用

第五章 咨询和研究范围

第十六条 研究开展咨询研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担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委托的咨询任务和研究课题;

(二)研究自行提出的研究课题;

(三)通过合作的方式承接相关咨询和研究任务

第十七条 咨询和研究活动实行组长负责制。研究院根据具体的咨询和研究任务遴选组长,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组长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包括:

(1)确定参加咨询和研究活动的成员,但须报研究院备案;

(2)按照咨询和研究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时按质提交咨询和研究成果,确保课题通过评审;

(4)对咨询和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负全责,若因主观原因造成拖延或给协会、研究院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组长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咨询和研究成果应是自主创作产生,不得有侵害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咨询和研究成果归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所有。

第十九条 研究应做好学术成果的推广与交流,采取科研成果汇编,专著出版等多种方式,加强学术交流,扩大影响。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研究的经费使用应当执行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协会的拨款;

(二)开展咨询和研究活动获得的收入;

(三)接受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研究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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